人物簡介
陳獻策(?—17世紀),字明俞,號云韓,應天府溧陽縣人,明朝、南明政治人物。陳獻策是天啟二年(1622年)壬戌科進士,獲授行人,負責冊封萬安王朱采??,任內拒絕收受饋贈,因忤逆魏忠賢歸鄉(xiāng)。崇禎元年(1628年)他起用為兵科給事中,呈上《擊奸當伸大法》及《當務之急》兩份奏疏;歷任刑科、工科給事中,因為疏論云南、貴州軍功,以及陵墓、黃河工事逆旨。其后升任都給事中,管理節(jié)慎庫。明熹宗時,大型工商使用差劣材料建筑,多次拖欠;并藉清汰名義再次陰謀冒領料錢,陳獻策收到移文后四次商榷,堅持不發(fā)料錢,為朝廷省下金錢十數萬。他又監(jiān)查盔甲廠,查出數萬件刀和數千匹布不在庫內。后來他負責東宮侍講,延啟請求赦免罪犯,很快北黨抬頭,他辭官歸鄉(xiāng)。弘光帝繼位,陳獻策再獲起用為都給事中,南京淪陷后,不再出仕。清朝順治間,族弟陳名夏居高官,招之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