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沈熙載,字端揆,號玉城,直隸蘇州府昆山縣人,民籍。應天府鄉(xiāng)試第二十二名舉人。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中式癸丑科三甲第二百四十一名進士。刑部觀政,授大理寺評事,升寺副,出為湖廣按察司僉事,聽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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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525—1560 【介紹】: 明揚州府興化人,字子相,號方城。嘉靖二十九年進士。由刑部主事調吏部。以病歸,筑室百花洲上,讀書其中。后歷吏部稽勛員外郎。楊繼盛死,臣賻以金,為嚴嵩所惡,出為福建參議。以御倭寇功升福建提學副使,卒官。工文章,為“嘉靖七子”(后七子)之一。有《宗子相集》。御選明詩姓名爵里
字子相,揚州興化人。嘉靖庚戌進士,除刑部主事改吏部歷郎中出為福建參議遷提學副使有方城集維基
宗臣(1525年—1560年—Z宗臣),字子相,號方城,直隸揚州府興化縣(今江蘇興化市)人。明朝官員、文學家?!昂笃咦印敝弧旄l(xiāng)試第二十三名。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庚戌科進士。歷任刑部主事、吏部稽勛司署員外郎,三十六年(1557年)二月升任福建布政司左參議,三十八年二月升本省提學副使,次年卒,年三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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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575 【介紹】: 明福建莆田人,字邦翰,號兩峰。嘉靖四十四年進士。授南京工部主事,兩典關課而無所染指。隆慶末官青州知府。施政以民為本,曾力陳開膠萊河徒勞而于民無益,又抗言青州養(yǎng)馬困民,事皆罷。卒官。維基
唐維城(1527年—1575年),字邦翰,號兩峰。福建興化府莆田縣人,軍籍。嘉靖四十年(1561年)辛酉科福建鄉(xiāng)試第五十一名舉人。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中式乙丑科二甲第七十七名進士。都察院觀政,四十五年八月授南京工部主事,兩典關課,無所染指。隆慶三年(1569年)三月升郎中,五年正月官山東青州府知府。施政以民為本,力陳開膠萊河徒勞無功,而于民無益,又抗疏青州養(yǎng)馬之政困民,事皆罷。萬歷三年六月卒于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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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楚城(1527年—?),字釐卿,湖廣荊州府江陵縣人,民籍。湖廣鄉(xiāng)試第三十九名舉人。隆慶二年(1568年)中式戊辰科會試第一百一十名,三甲第四十二名進士。初令吉水縣,五年九月選授刑科給事中,因彈劾吏部侍郎張四維邪僻,上嘉其忠直。六年十月升兵科右給事中,萬歷元年(1573年)三月升吏科左,二年八月升陜西按察司副使,分巡臨鞏,三年十一月調山西副使,六年七月升右參政,皆有惠政。十二月補浙江左參政,升福建按察使,十年五月升本省右布政使,十一年二月遷云南左布政使,十五年八月晉太仆寺卿致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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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思忠(1530年—?),字君衡,號城南,福建興化府莆田縣人,鹽籍。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戊午科福建鄉(xiāng)試第三十六名舉人。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中式己未科會試第一百九十六名,三甲第六十八名進士。初授廣東番禺縣知縣,改江西鄱陽縣知縣,官至雷州府知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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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人種(1531年—?),字時雍,號練城,直隸蘇州府嘉定縣人,民籍。應天府鄉(xiāng)試第一百六名。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登己未科三甲九十七名進士。知浙江德清縣,四十二年調滑縣,擢吏部主事,歷官山西按察司僉事、陜西布政司左參議,隆慶五年(1571年)五月升浙江按察使司副使,萬歷二年(1574年)正月升湖廣右參政,四年正月升云南按察使,五年正月升廣東右布政使,六年八月升福建左布政使,八年正月考察不及去職。九年十月起調貴州左布政使,十一年閏二月升南京光祿寺卿,十月又入京為光祿寺卿,十二年三月升太常寺卿,四月擢都察院副都御史、巡撫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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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好文,朝鮮王朝中宗、宣祖年間的學者。字章仲,號松巖。原籍永嘉。1561年進士試合格,但不愿做官,在青城山山麓上蓋“無悶齋”,以讀書寫詩文度日。晚年德高望重,文人學士聚集而來。被柳成龍、金誠一等人極高地評價他的學問與人品。對詩歌也很感興趣,模仿景幾體歌著了《獨樂八曲》、《閑居十八曲》等。著書有《松巖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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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 明江西新建人,字明成,號洪陽。隆慶二年進士。授編修,預修《世宗實錄》。萬歷初,請依歷代之例,令史官記起居注。后以忤張居正,謫官。居正卒后,召為左中允。久之,以申時行薦,拜吏部侍郎兼東閣大學士,升吏部尚書,改武英殿大學士。精悍敢任,政事多所裁決,然常干涉吏部黜陟之權。礦稅議起,不能阻。薦楊鎬任朝鮮軍務,不能勝任。言者謂鎬拔擢,由賄位得之。又積以他故,被除名為民。旋卒。有《詞林典故》、《問奇集》等。御選明詩姓名爵里
字名城,南昌人。隆慶戊辰進士,改庶吉士,授編修,遷司業(yè)。萬歷初建言,謫徐州同知。后累官少保兼太子太保、吏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謚文端。有叢桂山房匯槁。維基
張位(1534年—1605年),字明成,號洪陽,江西南昌府新建縣人,明朝重臣,隆慶戊辰進士,官至禮部尚書。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戊午江西鄉(xiāng)試第二名舉人,隆慶二年(1568年)戊辰科會試第二名,殿試第二甲第三十一名進士。改庶吉士,授翰林院編修,編修《世宗實錄》。萬歷八年(1574年)六月,任司業(yè)。萬歷十九年(1591年)轉任吏部侍郎,兼任東閣大學士,后改任文淵閣大學士,因第一次妖書案獲罪,回鄉(xiāng)隱居于南昌南湖,僻湖上小洲為別墅,取名“杏花樓”。以文會友,曾與湯顯祖、劉應秋等人于此飲酒縱詩。熹宗天啟年間,追贈太保,謚文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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號守齋,隆慶中進士,授興化府推官,舉治行第一,以與當事忤,稍遷同知永州府。值鄉(xiāng)試,公為同考官。時江陵相國子赴試,主者遍屬諸考官錄其子,公獨執(zhí)不可。及公閱一卷,心知為相國兒,即大勒數行,及他考官覓得見,已被抹,乃止。出闈,遷刑部郎。至京,而江陵巳聞抹卷事,大怒,將中公危法。公度不可久居,遂拂衣歸,與同里屠緯真儀部日觴詠為樂。緯真心重公為人,其交甚驩。晚年共棲心要道,公竟老家居不出,士論惜之。維基
邵城(1537年—?),字惟衛(wèi),浙江寧波府鄞縣人,匠籍。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甲子科浙江鄉(xiāng)試第二十名舉人。隆慶二年(1568年)中式戊辰科會試第一百五十六名,三甲第一百七十五名進士。三年授興化府推官,歷官刑部郎中,以受賄被彈劾免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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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540—1602 【介紹】: 明山東丘縣人,字宗甫,號衛(wèi)宇。隆慶五年進士。歷知浚、太康、任丘三縣。萬歷中擢南京御史,有直聲。忤大學士許國,出為永平知府。遷赤城兵備副使,治亭障二百余所,邊防甚飭。拜右僉都御史,巡撫延綏。與韃靼吉囊定和好之議。旋以總兵官麻承恩教唆眾卒主嘩噪事而自劾,帝慰留之。尋得疾卒。維基
孫維城(1540年—1602年),字宗甫,號衛(wèi)宇,山東東昌府丘縣(今河北省邱縣邱城鎮(zhèn))人。隆慶四年(1570年),鄉(xiāng)試中舉。隆慶五年(1571年),聯捷辛未科進士,相繼擔任河南??h、太康、直隸任丘三縣知縣。萬歷十年(1582年),升南京湖廣道監(jiān)察御史。張居正奪情,寧國儒生吳仕期意欲上書反對。書未發(fā)時,太平府同知龍宗武報告給操江提督胡價,讓他告訴張居正。恰逢有人偽造海瑞彈劾張居正的奏折,將他的上疏也印在邸報上。龍宗武認為是吳仕期所為,將其逮捕下獄,嚴刑拷打七天,吳仕期被折磨致死。張居正死后,吳仕期妻子訟冤,孫維城將事情如實上報。此時,胡價已經擔任刑部侍郎、龍宗武已是湖廣參議,都被撤職流放邊地,天下人為之稱快。宦官田玉提督太和山,請求兼任地方防守事宜,萬歷帝同意。孫維城援引祖制,極力認為不可。不久因為申救御史范俊,孫維城被停發(fā)俸祿一年。又因違背恩師大學士許國意旨,外放為永平府知府。升赤城兵備副使,修理亭障二百六十所,招史、車二部一千余人。以功績升為按察使,兼任兵備副使。部落首領安兔挾持五千騎兵邀功請賞,孫維城請求督撫,免除賞賜并責備他,于是安兔不敢放肆。不久以右布政使移守宣府,改為廣東左布政使。萬歷二十九年(1601年),拜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延綏。河套地區(qū)諸部落常常反叛,孫維城停止他們進貢、互市十余年。后來,他又收復松山,修筑邊境城市,各部落首領異常恐慌,便加緊襲擊。這時,吉囊、卜莊等乞求和議。聽說巡撫王見賓離職,請求更為迫切。在寧夏著宰,也向巡撫楊時寧請求朝廷派兵。兩鎮(zhèn)均上奏,給事中桂有根請讓邊臣自做主張。孫維城剛代替王見賓,楊時寧也升任離開,由黃嘉善代替,二人一起相互約束。孫維城又陳上有關善后事宜六件,重新鞏固邊防。最初,孫維城在宣府,與總兵官麻承恩關系交惡。恰好麻承恩也移鎮(zhèn)延綏。一天,孫維城看見城外積沙幾乎與城墻一樣高,命令兵丁除掉它。麻承恩挑唆眾人說:“連飯都吃不飽,還能除盡塞上的沙嗎?”士兵于是喧嘩。孫維城正言道:“除城沙,以防寇耳,非謂塞上沙也?!笔勘盐蚝笊⑷?。孫維城因此自劾,皇帝慰留,整治嘩變的士兵。然而孫維城竟因此得病,不數月卒。將吏進入他家查看,財囊中僅有俸祿數金,眾人集資送其遺體回鄉(xiāng)下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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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镕(1537年—?年),字德夫,號復城,四川嘉定州榮縣人,民籍,九月十一日生,行二,治《詩經》,由縣學附學生中式四川鄉(xiāng)試第六十一名舉人,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壬戌科禮部會試第一百五十二名,年二十九歲中式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第三甲第一百四十四名進士。都察院觀政,授湖廣應城知縣,隆慶二年六月擢升刑部主事,隆慶三年(1569年)閏六月改戶科給事中,劾奏兵部尚書霍冀、工部左侍郎徐綱各貪庸不職狀,四年三月升刑科右給事,六年七月因考察降調外任,萬歷元年(1573年)三月貶浚縣縣丞,四月升本縣知縣。三年三月升南京大理寺評事,十月升南京兵部主事,五年十二月累官南京禮部郎中。萬歷九年(1581年)二月致仕,加四品服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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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 明浙江鄞縣人,字君房,一字僧杲。萬歷八年進士。授工部都水司主事,官至太常少卿。有持操,期為國家節(jié)用。所居不改湫隘,僦負郭數椽,讀書著述其中。年七十五卒。有《乙未私志》、《同姓名錄》、《農丈人文集》。甬上耆舊詩·卷十九
先生本字君房,晚年謂古君房盡非人,改字僧杲,學者稱漢城先生。自兒時即異里,師授句讀,每為所屈。及壯,益喜讀秦漢以前書,倡為古文。凡為名諸生二十馀年,孝廉十二年,始舉進士,官水曹。督制賜俺荅妃三娘子袍??,及犒邊士。錦衣日有支發(fā),未嘗干一錢。凡省縑及金,俱貯所司,人謂余水部真如水也。方檢校六科廊,廊故有庋閣,上貯絲綿。先生嘗假息其下,忽聞閣上大聲云:余主事遷去,可惜。然閣上實無人。次日命下,遷禮部員外郎。先生嘗謂國家一銖一粟,俱有神明護之,守者蔑視,必不祥,蓋指此也。進郎中,上正風俗十事。疏出,以按察副使視學陜西,請謁一無得入。即御史所首錄,士考居下下。最慎鄉(xiāng)賢、名宦二祠,謂鄉(xiāng)先生非國中大賢,豈得冒祭于社。循吏尤不易得,必若所祀郿令諸葛京,斯不愧召杜矣。京蓋諸葛丞相次孫也。稍遷左參政,改山東。居官所信者心,所謹守者法。宿講求國朝典故、灼有定畫。及臨事更問憲章若何。持操廉白,期為國家節(jié)用。監(jiān)司俱以費不給請,先生獨否,人雖陽服之,而心齟齬不堪也。遂以積忤時,上疏乞骸骨,再起福建。再乞休。故事,凡以病賜告,病巳得召用。若進官,即不更出。時遂加先生太常少卿致仕,意尼使不復用也。先生性亢厲,受不黨之氣,狷然獨行。與同鄉(xiāng)顏御史鯨、孫觀察光祖并以氣伏一時。家衣食裁足,性顧慕義,倡置田百畝,奉社祭酒沈嘉則。先生養(yǎng)其老。既里居,身擅文章之事,然恥以其筆札資身,樹交養(yǎng)聲名,所從交游甚寡,歲時往來,惟老諸生朱一誠及群從子弟數輩,與沈文恭公少同研席。及文恭枋國,先生意漠如也。至垂死,乃以一劍一書贈文恭曰:別我老友。初,先生夢人與語,君命若孔子。至七十三,竟無恙。后二年,奉川產一麟,持獻郡中,太守使吏來白,先生曰:吾其死矣。未幾遂卒。文恭銘其墓曰:君持此道游于世,宜偃蹇能卷,猶可不卷,辱將大故,吾不悲其不合,而幸其能卷。雖然,先生之不合,天也,非盡天也。其善卷而去之,果幸耶,抑不幸耶。悲夫,余嘗讀農丈人集論。其文,既詳言之矣。至先生之詩,癯而堅,質而峭,介然之色,絕似其人,足自成一家。而先生顧欿然自謂于詩涉其藩,未能窺其奧意,專以其古文詞上追千載。然則先生所欿然自謂不必傳者,正其所必可傳者也。御選明詩姓名爵里
字君房,一字僧杲,鄞縣人。萬歷庚辰進士,歷禮部郎中出為陜西提學副使遷山東參政入為太常少卿有農丈人集維基
余寅(1541年—1615年),本字君房,號漢城,晚年改字僧杲,浙江鄞縣人,萬歷進士,初任工部主事,清廉自持,時人稱“余水部,真如水”。官至太常寺少卿。隆慶元年(1567年)丁卯科浙江鄉(xiāng)試舉人,四十歲登萬歷八年(1580年)庚辰科二甲十四名進士。授工部都水司主事,清廉自持,時人稱“余水部,真如水”。與范欽友好。歷禮部郎中,十五年四月升升陜西提學副使,遷左參政。十九年四月補山東左參政,六月因病乞休。萬歷二十三年三月起補福建左參政,再乞休,十二月加太常寺少卿致仕。卒年七十五歲。今寧波仍有其故居棋桿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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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燾,字若臨。河源人。明穆宗隆慶二年(一五六八)進士。授福建泉州司李,歷仕巡撫云南兼督川貴兵餉。事見清同治《河源縣志》卷一三。維基
李燾(1544年—1625年),字若臨,號斗野,人稱槎城之魁,廣東惠州府河源縣上城石獅人(今廣東省河源市源城區(qū)上城)。廣東鄉(xiāng)試第三十七名舉人,明穆宗隆慶二年(1568年)中戊辰科三甲進士,授任福建泉州府推官。先后任金華府同知,南京兵部職方司員外郎,南京工部營繕清吏司署郎中。萬歷元年(1573年)得授為奉直大夫,萬歷六年(1578年)升任湖廣衡州府知府。《湖南通志》為李燾立傳曰:「…力行節(jié)儉,嘗取四大禮度民所能行者輯為簡儀,又手書司馬光儉訓刊布民間。閭里惡少,皆廉得其奸狀,事發(fā),悉實之法,民稱神明」。萬歷十二年(1584年)七月升任河間長蘆都轉運鹽使司運使,專管長蘆鹽務;十七年七月升任廣西布政司右參政。萬歷三十一年(1603年)三月復除湖廣右參政兼僉事、整飭鄖襄兵備,遷江西按察使,四十一年正月升云南右布政使,萬歷四十七年(1618年)正月升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云南兼督川貴兵餉,此時李燾已七十五歲。因赴任違限被彈劾,四十七年十一月辭官歸鄉(xiāng)。李燾還鄉(xiāng)后,倡導重修龜峰塔,親題「龜峰古剎」四字,為后世延續(xù)了此塔。在河源興文重教,著《河源縣儒學記》。天啟五年(1625年)卒,時年82歲。